退货政策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退回任何货品。在因故退回任何货品前,客户须与本公司联系并获取退货授权编号(""RM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公司不会无故拒绝或延迟接受退货要求。客户应保持货品及原包装完好无损,并负责将货物退还给本公司,同时需要提供收货凭证及相应的货物发票或客户所在地税务机构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所有因退货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本公司实行30天退货政策,若要在此基础上进行退货,客户应在发票开具日起30天内将货品退回给本公司接收。客户在收到RMA后,应根据要求退还货品,并在外包装上清楚地注明退货授权编号(RMA)、客户账号和订单号。

包含软件、特殊构造或含有《关于限制在电气或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危险物质的指令2002/95/EC》(“RoHS”)中提及的任何危险物质的货品不得退货。任何不在目录内或非库存商品的货物不得退回。任何以密封包装提供的对静电敏感的货品或对湿气敏感的部件(MSL),若它们原包装已被打开、篡改或损坏,则不能退货。

本公司将酌情对于以“不需要”、“错误订购”或“包装/DC不符需求(下单前未提出)”为理由而退回的货品,依照该货品发票金额的20%收取重新入库费(最低费用为人民币100元)。

退货

Q: 我如何退货?
A: 请访问我们的在线退货申请表以申请退货授权 (RMA) 号。您将收到有关如何在收到 RMA 后准备退货包装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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